泉州市反诈骗中心发布提醒:十类常见骗局 当心别中招
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  来源:泉州网   浏览次数:34753

泉州市反诈骗中心近日对2020年发生的诈骗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,总结出最常见也最容易上当的10类诈骗手法公布于众,提醒广大市民在年终岁首提高警惕,做好防范。

泉州网12月31日讯(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白炯昕)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和通信业的迅猛发展,电信网络诈骗手法不断翻新,给广大市民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。为增强市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,提高防骗能力,泉州市反诈骗中心近日对2020年发生的诈骗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,总结出最常见也最容易上当的10类诈骗手法公布于众,提醒广大市民在年终岁首提高警惕,做好防范。

1.网上贷款诈骗:让受害人下载虚假贷款app,骗取信任后,以交手续费、本金利息、解冻费、验证还款能力等为由实施诈骗。

2.网络刷单诈骗:向受害人承诺有偿刷单,前期返还少量佣金,后期加大刷单量及金额,但不再支付佣金也不退还本金,从而骗取本金。

3.网络购物诈骗:散布出售物品信息,编造各种理由要求脱离购物平台,诱骗买家通过网银或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,最终骗取货款。

4.冒充客服诈骗:通过不法手段获得受害人网购信息后,冒充网站客服,以退款为由套取受害人账户信息、验证码等,诈骗钱财。

5.冒充老板诈骗财务:克隆、伪装成公司负责人的微信或QQ,添加公司财会人员为好友后伺机发布虚假转账指令进行诈骗。

6.冒充公检法诈骗: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者电话,以涉嫌犯罪为由,要求其将资金转入“安全账户”配合调查,骗取资金。

7.网络交友杀猪盘:通过婚恋网站、聊天交友工具与受害人“谈恋爱”(即“养猪环节”),在确定恋爱关系后,通过网络赌博或者其他投资方式诱骗受害人钱财(即“杀猪环节”)。

8.冒充亲友领导诈骗:通过冒充领导QQ、微信,主动添加辖区企业主、同事下属为好友,骗取受害人信任后,以急需用钱为由,让受害人向指定的账号转账汇款。

9.虚假短信链接诈骗:发送带有虚假网址链接的短信,诱使受害人点击链接后,盗取当事人的银行卡账号密码和信息,私自复制盗刷。

10.投资理财诈骗:利用投资心理,哄骗受害人下载理财APP进行投资理财,先让其获取小利,待投入大额资金后,骗取受害人投资款。

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提醒,请广大市民准确识别诈骗行为,牢记防范要点,始终坚持“三不一要”,即不轻信陌生人自称的身份,不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及资金信息,转账支付前要再三确认。一旦发现被骗,请立即报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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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泉州网12月31日讯(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白炯昕)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和通信业的迅猛发展,电信网络诈骗手法不断翻新,给广大市民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。为增强市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,提高防骗能力,泉州市反诈骗中心近日对2020年发生的诈骗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,总结出最常见也最容易上当的10类诈骗手法公布于众,提醒广大市民在年终岁首提高警惕,做好防范。

    1.网上贷款诈骗:让受害人下载虚假贷款app,骗取信任后,以交手续费、本金利息、解冻费、验证还款能力等为由实施诈骗。

    2.网络刷单诈骗:向受害人承诺有偿刷单,前期返还少量佣金,后期加大刷单量及金额,但不再支付佣金也不退还本金,从而骗取本金。

    3.网络购物诈骗:散布出售物品信息,编造各种理由要求脱离购物平台,诱骗买家通过网银或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,最终骗取货款。

    4.冒充客服诈骗:通过不法手段获得受害人网购信息后,冒充网站客服,以退款为由套取受害人账户信息、验证码等,诈骗钱财。

    5.冒充老板诈骗财务:克隆、伪装成公司负责人的微信或QQ,添加公司财会人员为好友后伺机发布虚假转账指令进行诈骗。

    6.冒充公检法诈骗: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者电话,以涉嫌犯罪为由,要求其将资金转入“安全账户”配合调查,骗取资金。

    7.网络交友杀猪盘:通过婚恋网站、聊天交友工具与受害人“谈恋爱”(即“养猪环节”),在确定恋爱关系后,通过网络赌博或者其他投资方式诱骗受害人钱财(即“杀猪环节”)。

    8.冒充亲友领导诈骗:通过冒充领导QQ、微信,主动添加辖区企业主、同事下属为好友,骗取受害人信任后,以急需用钱为由,让受害人向指定的账号转账汇款。

    9.虚假短信链接诈骗:发送带有虚假网址链接的短信,诱使受害人点击链接后,盗取当事人的银行卡账号密码和信息,私自复制盗刷。

    10.投资理财诈骗:利用投资心理,哄骗受害人下载理财APP进行投资理财,先让其获取小利,待投入大额资金后,骗取受害人投资款。

    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提醒,请广大市民准确识别诈骗行为,牢记防范要点,始终坚持“三不一要”,即不轻信陌生人自称的身份,不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及资金信息,转账支付前要再三确认。一旦发现被骗,请立即报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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